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

買槍的自由

讀區家麟《他他巴》提到美國人對擁有槍械的執著,想起在挪威奧斯陸認識的三個美國人,纏著我和來自羅馬尼亞的學人Stefan,硬要服我們為何人人都應該有買槍的自由。經過一天的論壇,這種討論令我們倍感疲累,而且心生久久不能揮去的厭惡。

五月份時,我和另外兩名學人,獲邀出席Oslo Freedom Forum (但主辦者是美國人,並非挪威)。三整天的論壇,有部份講者的確很有趣,有一些令你想翻枱。

由獲邀那一刻開始,我就把這場活動視作看看眼界,見識美國人的做事態度和風格。但那晚遇上的三個美國人,實屬意料之外,因為他們並非主辦單位職員,只是受僱於幫忙拍攝特輯,介紹這個論壇和訪問部份講者。

那晚結束了一天的論壇後,大會為我們安排晚宴,自由座。我和Stefan流連在外飲啤酒,到場時大部份人已就座,只有在角落的那張枱還有幾個空位。我們坐下來,環顧一下旁邊的人,噢,有一位今天發言、來自摩納哥的講者,他的演講十分精彩,深入淺出介紹了他的國家,如何虛偽扮民主。我和Stefan抓著他攀談,不亦樂乎。

同枱的另一邊,有三個白人,聽口音是美國人,與一個大隻佬在聊天,Stefan從名字就看出是同鄉(後來才發現那位男士,是羅馬尼亞政府派來保護前總統的保鑣,該位前總統是講者之一)。無意間聽到他們提起香港,於是大家自我介紹一番,聊起天來。

那三個美國人來自德州,兩男一女,剛自立門戶開了一間製作公司,年紀看來廿來歲。主辦單位聘請他們來拍攝論壇,包括訪問那位大隻佬保護的羅馬尼亞前總統。

記不起後來為甚麼會聊到美國槍械問題,我早知對著來自德州的他們,這個問題不好惹,所以應該不是由我聊起的。

一如不少美國人的習慣(不管來自東南西北),他們一輪咀的抒發己見。好像Lelia所說,就是要讓人感覺字字珠璣。他們的觀點很簡單,就是擁有槍械是基本自由,為何政府可以有槍,但平民百姓不可以?為何警察可以有特權,但一般人卻被剝奪擁有槍的自由?他們還說自己不信任現屆政府,更不會信任警察。(奇怪,小布殊在任八年時,他們又是否信任警察呢?)

一開始我就覺得,無謂爭辯,聽聽他們的意見就好了,所以我說,或許我們的社會環境不同,我們看槍械,並不是以基本自由角度出發﹔我還說,香港基本上很安全,我們不需要槍來保護自己。

其中一個男的問,那麼香港人都沒有槍嗎?有沒有持械行劫?

我說,不是沒有,但很少,藏械在香港是十分嚴重的罪行。

他說,那麼就是說,香港還是有人有槍。那你為甚麼說香港人不覺得需要槍。

我說,是的,還是有人有槍,但屬於非法(我不想糾纏其實香港也有人有槍牌,合法地擁有槍)。

他說,所以香港不是沒有槍。

我重覆地說,有是有,但不合法。而且絕大部份人都沒有槍,也不覺得需要用槍來保護自己。

他問,如果你說香港很太平,不需要槍保護自己,為何你們的政府又要立法禁止擁有槍?

我只好又重覆地說,立法禁止槍械是保障市民安全。

說到這裡,唯一女孩問我,可是你們沒有槍,如何確保(guarantee)自己安全?

我有點沒好氣地說,怎樣保證?是的,沒有甚麼可以絕對保證的。可能待會我們步出這間酒店,被車撞死,你說我們怎樣確保自己沒有意外?長命白歲?

這位女孩一時接不上話(在我的經驗,美國人會接不上話極少見),最後仍然堅持說,沒有槍怎可能保護自己?

我只好說,在香港,我們基本上真的很安全,而且不見得有槍便會安全,當人人都有槍時,這個世界更不安全。

然後,討論又回到買槍是否基本自由。

我說,每個人都有基本自由,但有些自由不是絕對的,是有一些約束的。

那個沒禮貌女孩居然向我翻白眼,認為我的說法很可笑。

這時候,原來與另外兩個男子在辯論槍械問題的Stefan插咀,不認同擁有槍與有人權自由有何干。

討論暫時停止了,台上嘉賓開始發言,接著是大提琴演奏表演,可是結束後,那三人意猶未盡,拉者我們繼續聊。開門見山,我說實在太累了,不想再討論下去,可是他們極度難纏,不肯罷手,而翻來覆去,大家都重重覆覆自己的觀點。

已經接近零晨(是的,挪威日長夜短,晚飯是接近九點才開始),我們跟他們握手道別,還很美國文化地互道nice meeting you。夠虛偽。